关于组织行政办公家具和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资〔2020〕127号)、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资〔2016〕1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报废一批行政办公家具和设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范围

1.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为自购置日期至今已超过报废使用年限(行政办公家具使用年限为15年,学生家具使用年限为5年;行政设备按固定资产分类要求超过报废使用年限的),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无修复价值的行政办公家具和设备。

2.申请报废的行政办公家具和设备必须账物相符,且有相对应的资产编码。

3.本次报废的行政设备仅限资产与后勤处下发固定资产数据中可报废的行政设备。

二、报废处置流程

1.资产使用单位组织鉴定与审批

资产管理人向资产使用单位提出资产报废申请(见附件1),资产使用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填写技术鉴定表(见附件2)。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后,资产使用单位向资产与后勤处报送报废申请。

2.资产与后勤处初步复核

资产与后勤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报废家具和设备进行初步查验,核实是否达到报废年限。对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的行政办公家具和设备进行初步确认。

3.学校组织二次鉴定与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拟报废的行政办公家具和设备进行二次鉴定,对鉴定通过的进行汇总并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2.为保证报废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指定资产管理联系人。

3.请各单位于6月24日前将资产处置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资产与后勤处(行政办公楼B327房间)。

4.资产管理人应妥善保管拟报废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并在实体上补齐资产编号标签,保证资产标识清晰。如标签脱落或遗失,可手写粘贴。

5.各单位需根据下发的已核准报废资产数据核对相关资产,部门内自行归集报废资产,报备清单内报废资产就近搬到指定库房。

6.完成核对、上报和归集之后,学校将集中进行资产处置公告和组织招投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资产与后勤处。

资产与后勤处资产科 联系人:徐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7756985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2.河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

资产与后勤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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