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现就进一步强化学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范围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指学校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范围:
(一)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二)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程序
(一)开展需求调查。需求调查是指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市场调研、咨询、论证等方式开展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需求调查由项目单位负责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其中采购预算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要提供需求调查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报告》。
(二)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指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2.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采购需求由项目单位负责编制并承担主体责任,采购项目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予以指导,具体要求见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书》。
(三)编制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围绕实现采购需求,对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范围,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等。
采购实施计划由项目单位和招投标办共同负责编制,具体要求见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
(四)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学校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应当修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并重新开展审查,否则不予采购。
1.审查组织。学校成立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工作小组,由招标办、财务处、审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成,必要时邀请法制部门参加,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项目单位代表可列席审查工作会议。审查分为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由招投标办负责组织开展。
2.一般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对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合适;属于按规定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核准的事项,是否作出相关安排;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完整。
具体要求见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
3.重点审查。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等。纳入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范围且货物、服务类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工程类达到100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需开展重点审查。重点审查时,审查成员除学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工作小组成员以外,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具体要求见附件5:《河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控、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对于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防控廉政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各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目标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有关内控制度要求,科学开展需求调查,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对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主体责任。采购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本部门预算安排项目的采购需求。招投标办负责对采购需求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