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2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河工大党发〔2021〕37号)的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学校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一、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李焕锋

成员:张冬生 牛进平 林联翠 马永海 马武刚 彭海成

二、检查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三、检查对象

全校各单位

四、监督检查重点

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2.是否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3.是否按规定腾退并移交办公用房;

4.是否在人员变动(退休、调整等)后按规定腾退并移交办公用房;

5.是否有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6.是否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处置办公用房;

7.是否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办公用房;

8.是否在办公用房信息统计中存在瞒报、漏报;

9.是否有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五、检查步骤

1.单位集中自查。6 月15日前为各单位集中自查时间。各单位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内容,认真开展内部集中自查,并按要求于6 月18 日前将纸质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附件2)报送学校资产与后勤处(莲花街校区行政办公楼B327房间,电话:67756985),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cglk@haut.edu.cn;同时,在2021年6月28日前将单位未及时腾退的超标办公用房退交学校(退还日以现场验收、向资产与后勤处交还钥匙登记日期为准)。

2.日常监督检查。集中自查之后,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及时上报。

3.学校定期抽查。6月至12月,资产与后勤处会同校长办公室、校纪委等部门,结合学校实际,分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单位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迎接省纪委监委和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检查方法

1.查问题整改。对2020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看是否按规定腾退并移交办公用房,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得到严格执行。

2.校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如在内部自查已查出并及时整改纠正的,将视其情节不予处理和从轻减轻处理;对各单位检查不力,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和重复发生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将进行通报,并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不认真自查和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2.河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

3.河工大政综〔2020〕1号-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整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河工大政综〔2020〕2号-河南工业大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整清理工作的通知


                                                                                                      资产与后勤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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