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文件
河工大政综〔2023〕31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
采购限额标准及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
各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采购限额标准及规定(2023年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采购限额标准及规定(2023年版)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河南工业大学采购限额标准及规定
(2023年版)
一、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二、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且在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
三、校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不满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执行单位采取即买即用的方式采购。
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且在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由项目执行单位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进行分散采购。
四、科研仪器设备自主采购限额标准
不满5万元的科研采购项目,由项目执行单位采取即买即用的方式采购;
5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科研采购项目由项目执行单位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实施意见》进行自主采购;
30万元以上的科研采购项目按照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施集中采购。
五、其他要求
(一)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学校将根据省相关文件,对采购方式进行动态调整,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
(三)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相关制度与规定中的特殊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四)本标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

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河南工业大学采购限额标准及规定(2023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