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分散与科研自主采购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赵可佩 时间:2025-10-11 点击数:
各单位:
依照《河南工业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分散采购实施细则》、《河南工业大学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招采工作的监管、招采责任的落实和招采流程的规范,按照招标采购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内分散采购与科研自主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纠改并举”的基本原则,以全面排查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抓手,坚决纠正各种不合规、不规范的采购行为,及时防范和化解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单位采购工作规范、廉洁、公平、高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单位采购工作责权明确;摸清分散、自主采购和即采即用采购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检查单位内部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规范单位采购的工作流程,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上的漏洞,确保采购制度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单位采购内控机制管理,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廉洁。
三、组织领导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负责组建专项检查工作组,组织安排专项检查工作。
四、检查对象及范围
2024年9月1日以来开展的校内分散采购、科研自主采购以及即买即用采购等项目。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采购履行集体决策、科学论证情况;
2.项目立项、采购过程管理和合同签订、执行等制度落实情况;
3.项目的审核、审批情况。
(二)对重点环节监督管理情况
1.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随意改变采购方式等问题;
2.是否开展采购需求调研论证;
3.采购项目是否列入预算,执行是否合规;
4.采购结果确认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随意变更中标结果、废标等情况;
5.资金支付是否及时合规;
6.采购活动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做法,是否对供应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
六、检查时间及要求
(一)检查时间:2025年10月14日开始,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各单位要立即整改,责任到人;不能立行立改的,各单位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3.专项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河南省和学校招投标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分散采购项目检查评分表
2.河南工业大学科研仪器采购项目检查评分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